偶像包袱
我有認真地剖析過過去的自己——我是一個「偶像包袱」很重的人。會特別小心維護自己的形象,還好那個時候沒有像如今的互聯網一樣,需要維護個人形象的平臺不如現在的復雜冗多。我算是很早接觸到互聯網的那代人,家里在使用撥號上網時,我就已經在各種奇怪的聊天室混開了。為了避免自己被發現是一個小學生,我努力把自己偽裝成了一個成年人。
那個時候我做了一個信息轉譯的工作。我同時以小孩子的身份在跟一個成年人保持著有趣的筆友關系,我把他的見識、認知和發生的有趣事翻譯成另一個版本,保留故事本身的內核,然後將這個身份偽裝成另一個身份,在互聯網上和別人進行對話。應該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很喜歡收集別人的經歷,然後重新轉譯成以我作為第一人稱的故事。雖然這個樂趣現在看起來有些「變態」,但攔不住我樂在其中的享受。
就是因為這種奇怪的「人設」,我在那個時候成了一小部分人的精神領袖,因為經歷的有趣、人生的多樣、有些可以用簡單直白的語句,去總結一些被很多成年人偽裝得晦澀難懂的人生總結。好在那個時候沒有這麽多杠精,每個人都可以在網絡上自由發表自己的看法,雖然也有抱團,但還不至於要去撻伐別人的認知。觀念上沖突是很正常的事情,選擇哪一種觀念的權力在看客自己手里。不過關於我偽裝偶像的事不了了之了,並不是因為暴露,而是人們的認知並不是停留在一個層級,原本的那些「粉絲」很快也發現了更有趣的人。不再被人當成偶像之後,好像我的創作欲也少了很多,對別人故事的收集也變得沒啥樂趣。另一個重要原因,是因為我自己年紀也慢慢靠近我偽裝的年紀,如果要卸下偽裝,就必然會和以前的自己形成一種感官上的矛盾和對立。
隨著互聯網的發展,人格被拆解成不同軟件、不同需求、不同功能,需要維護的偶像身份被分散,自然維護的成本就高了很多。加上現在的網絡區別於以前,一個人要成為偶像的速度很快,被遺忘的速度也很快。有的時候精心經營的一個偶像身份,很有可能就會因為一個小小的瑕疵被人詬病,甚至是遭到社會性封殺。這是個悖論,你越是想要讓自己成為諸多人的偶像,就越是需要流量關註到自己,而流量越多,容瑕率就會越低。稍微一個瑕疵就可能是毀掉一個偶像的關鍵。
之所以把「偶像包袱」安排在第99的順序,也是這個原因。我不喜歡那種被包裹得完美的偶像,他們幾乎是滿分的存在,但讓人覺得太過虛偽。就好像不放屁不拉屎的神仙,被高高捧在天上。99仿佛是一個偶像的臨界點,再滿一點點,他們就會被拽下神壇,然後等著新的神被授予神諭。偶像成就於粉絲,當然也毀於粉絲,他們會在某一個臨界點之後,更希望看到自己創造的神被毀滅。從1到100,這是一個造神的順序,也是毀掉一個神的倒計時。
相對可憐一點的,是那些沒有人幫助他們但又想把自己推上神壇的人——他們則用自己造神的方式,讓自己活在一個只有自己是神的世界里。這一類的偶像很容易被發掘,在朋友圈、在微博、在博客,無處不在,但又合情合理——因為這是別人的一種生存模式,他們如果連自己都不再相信自己是世界的神,那他們也會失去對人生的追求。
所以我倒覺得沒有必要對這些偶像,或者說是「神」計較他們的存在與認知,他們一定會散播自己的神諭、發表自己的見解,為了區別凡人,他們甚至會為了討厭而討厭,為了喜歡而喜歡。別人喜歡的對他們來說是烏合之眾,少數人熱愛的他們會逼著自己去熱愛。他們會在到處不經意地總結自己,其實是想讓別人看到他們的存在;他們不在乎地放手,其實內心已經構想了無數種關於別人的罪有應得……
這一類神雖然不會被推下神壇,但那個世界會因為沒有觀眾而變得暗淡無光——直到那個世界也不需要這樣一個虛偽的神。
最後用郭德綱的一句話總結吧:你愛惜羽毛的前提是你是鷹,如果是雞毛撣子就別費勁了。